日前召開的河北省保定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會透露,為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保定市探索推行“輕微違法首錯不罰”執法機制,將過去以罰促管的執法模式轉變為教育處罰相結合的模式,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氛圍。
據介紹,“輕微違法首錯不罰”是一種柔性執法方式,主要內容為:對當事人或當事企業存在首次、輕微的違法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出具承諾書,并及時改正或在規定時間內改正的,則不予處罰。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保定市推行“721”工作法(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的延伸,旨在優先運用限期整改等手段,指導當事人或當事企業進行整改,緩解行政相對人的對立情緒,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管理效果的雙贏。
另外,保定市還將對推進社會服務折抵罰款模式進行積極探索,對于初次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輕微違法行為,經當事人或當事企業申請,可通過參與輔助管理、清理廣告、文明勸導3類社會服務的形式,以服務時長折抵罰款,達到教育宣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