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市正式出臺《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了該市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標志著該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管理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辦法共5章38條,包括各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管廊規劃的編制準則和具體要求、管廊建設程序、管廊運營維護的責任主體、維護管理制度以及運營單位、管廊有償使用收費制度等內容。其中,要求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明確市政、住建等部門職責,避免監管空白。實行有償使用制度,要求入廊管線單位支付使用費用,推動管廊市場化運營,并貫徹“安全第一”原則,設定安全保護區和控制區,要求設置明顯標志,保障管廊安全運行。
地下綜合管廊是城市運行的生命線,集中敷設水、電、氣、通信等多種市政管線,能夠有效避免道路反復開挖和架空線網密集問題。辦法的落地實施,將進一步促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范化、智能化,為市民打造更加安全、便捷、宜居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