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印發修訂后的《九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明確科學規劃、嚴格保護、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則,要求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處理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
根據保護辦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應當注重整體保護,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保護與之相聯系的建(構)筑物、街巷、山河水系等物質形態和環境要素,充分展示歷史文化傳統。應明確這些保護重點:體現九江城市格局特色的廬山、長江、鄱陽湖、八里湖、甘棠湖等山水格局和山水景觀;反映歷史格局信息的街巷;體現九江城市典型歷史風貌和發展脈絡的大中路歷史文化街區等。
為做好保護工作,九江市要求縣(市、區)持續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工作,對普查出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經核實確有保護價值的,應當確定為預先保護對象并發出預先保護通知,開展日常巡查和保護,及時依法履行確定程序。
同時,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的科技創新、研究能力提升;通過政策引導、資金資助、簡化手續等方式促進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合理利用;根據歷史建筑的特點,可將其用作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傳統文化研究等保護性利用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