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方案,從厘清政府、企業、用戶責任,完善價格疏導機制,健全財政投入、補貼政策,規范市場主體收費行為,改善營商環境等方面,對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提出具體措施。
方案明確,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明確取消的收費項目以及上門費、報停費、恢復供水氣暖費、過戶費、變更用水氣暖性質收費、各類保證金等其他不合理收費項目。
落實工程建設資金,與儲備土地相關的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水氣暖改造工程費用,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切實做好低收入群體的兜底保障工作。
方案提出,深化供水供氣供暖等行業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限制,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進入,增加市場供給;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促進設計施工、工程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公平競爭。